征兵工作
征兵工作
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2-10-17 11:23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和长沙市人民政府、长沙警备区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为圆满完成我校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任务

天心区人民政府和武装部计划我校送检任务不少于50人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对象

   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,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和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的文件精神,今年征兵工作,征集的对象和范围继续以高中(含职高、中专、技校)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,同等条件下,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。应届毕业生、翌年毕业生和大一新生以及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征集重点对象。女兵征集工作,将继续按照网上报名、择优排序、公开征集的办法组织实施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条件

(一)      年龄条件

男青年须为2012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2岁,高职高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,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。为适应部队需要,根据本人自愿,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。女青年为年满17岁至20岁。

(二)、政治条件

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制定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文件执行。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主要由院校及院校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负责。

(三)、体格条件

按照2003年国防部新修订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、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》和2011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征集驻香港、澳门部队的兵员和特种政治条件兵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办法和时间

在校大学生生可直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2年12月1日,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。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,12月10日起运,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。

报名时间:截止于10月31日。

报名地点:校武装部军事科(体育看台311办公室)。

联系人:张先勇;联系电话:0731—85623228,手机:13548603484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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