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管理制度
安全监控中心值班制度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5-11-26 15:17 点击次数:0

一、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组织实施,实行24小时值班制;

二、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、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,保持警惕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时刻关注监控画面,发现、跟踪可疑人员及情况,及时发布警讯;

三、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爱护和管理好安全监控中心的各种装备和设施,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。设备故障难以恢复时,及时报告;

四、遇有报警时按规定程序迅速、准确处置,并做好记录,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;

五、严格交接班,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接班手续。按要求填写值班日志,书写规范,登记详实。交接班时,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对接班人员交待清楚;

六、值班人员须着装整齐、举止文明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擅离岗位,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代班、调班;

七、规范值班室秩序,保持室内整洁,物品放置有序。严禁无关人员入内,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和使用监控设备。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软硬件,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。保持安全监控中心通信畅通,不得利用值班电话私人聊天;

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信息。需要调阅监控视频信息时,按照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安全监控中心视频资料调阅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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