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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5-05-12 08:24 点击次数:

2015届毕业生即将毕业,为做好户口迁移工作,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,特将今年毕业生户口迁移中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学院务必传达到每一个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。

1、户口迁移证,具有时效性,有效期为一个月。请拿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尽快办理上户手续。(如迁移证过期,可直接持迁移证去新开铺派出所改期。如迁移证丢失,先去新开铺派出所3楼档案室找到迁移证另一半的编码,然后去报社挂失,带上挂失的发票再去新开铺派出所补办迁移证)。

2、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原则上必须与报到证一致,如不一致请事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能否上户。

3、请迁往湖南省外的同学(包括考取省外研究生)到辅导员处登记详细迁往地往(确保能够上户,如不能上户后果自负)。各学院统一汇总后于6月5日前交到保卫处(电子表格要求XLS格式,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,湖南省内和省外迁移分开统计,若需要模板请在中南林就业群内下载,发送到626841456@qq.com。纸质档需加盖公章送到体育看台328户籍科办公室)。

4、户口迁移证若有误,请不要用有色笔涂改,只能用铅笔标记后交保卫处户籍科。

5、户口迁移证发放后如要更改迁移地址,请事先更改报到证。

6、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做好本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,户口迁移证在毕业生离校后不能发放下去的,须交回保卫处户籍科统一保管。

7、所有迁到学校的学生户口都是非农业户口,迁回原籍户口性质不变。

8、省外户口是蓝色的户口迁移证、省内户口是白色的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。

9、保卫处户籍科联系人:卢虹

联系电话:0731—85623053      电话:13507317666(67666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卫处户籍管理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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