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的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21-11-22 16:03 点击次数:

  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 

  秋冬季节是火灾的易发季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,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,清除消防安全隐患,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冬季防火要求和学校实际,拟在近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。现将有关内容明确如下:  

  一、检查内容 

  (一)消防安全制度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。本单位是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指定消防安全管理员;是否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;是否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;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,人员是否掌握“一懂三会”(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、会报警、会灭火和会逃生);落实消防整改措施是否到位;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、楼幢管理员、宿舍管理员是否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、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、会操作消防器材等。 

  (二)消防通道、设施、器材情况。本单位所属区域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和完好有效;是否存在损坏或擅自挪用、拆卸、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现象;是否遮挡、圈占消防栓;占用防火间距、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。  

  (三)易燃易爆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。以实验室、危化学品仓库为重点,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,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到位;化学危险品、剧毒品、病毒、放射源、气体钢瓶等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情况;危险化学品的保管、使用是否安全,有无出入库登记;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。 

  (四)用火用电用气情况。以食堂、学生公寓为重点,检查食堂内的天然气管道和灶具、油烟管道、电气设备等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;食堂是否定期组织清理烟道、是否及时更换老化、陈旧电气线路;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运行等情况;是否在工作后及时关闭电器、燃气开关阀门;学生寝室内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、超负荷用电、电线凌乱,吸烟、使用明火,是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;办公场所、营业性场所是否私接乱拉电线,是否存在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。 

  (五)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。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、楼梯间、公共走道以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,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;是否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、充电插座不规范、充电完毕后不拔电源等隐患。 

  (六)学校建筑工地、施工场所、商铺、出租场所防火情况。建筑工地、施工场所有无消防安全防范措施,设备用电是否规范;各商铺、出租场所是否与学校签订防火责任状;电气线路是否规范;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。 

  (七)山林防火情况。春晖山、碧华园、竹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大量枯枝杂草、易燃垃圾堆积;防火警示标识是否醒目及日常巡逻巡查情况;是否做到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劝止和报告。芦头实验林场是否落实森林防火要求。 

  二、检查方式 

  (一)自查。11月底前完成。各单位对所属区域进行自检自查,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,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及时整改。无法完成整改的,及时将情况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。各单位自查书面情况请存档保留,以备后查。 

  (二)复查。12月上旬完成。由保卫处牵头,国资处、基建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学工部、研工部等部门联合检查,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对全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复查。 

  三、责任划分 

  (一)公共区域。主要包括崇德楼、各教学楼、雅韵堂、体艺馆、图书馆、地下停车场、继续教育学院、职工(含物业工作人员、临时居住人员)宿舍等。由保卫处牵头负责,基建处、后勤处和相关单位配合。 

  (二)食堂、配电房、校医务室等。由后勤处牵头负责,保卫处、基建处配合。 

  (三)商铺、出租场所等。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负责,保卫处、基建处配合。 

  (四)实验室、危化品仓库、内燃机检测站、水力机械检测站等。由国资处牵头负责,保卫处、各学院配合。 

  (五)学生宿舍。学工部、研工部牵头,保卫处、后勤处、各学院配合。 

  (六)建筑工地、施工场所、校园林地。由基建处牵头负责,后勤处、保卫处配合。 

  (七)芦头实验林场的防火检查由林场按照森林防火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。 

  四、工作要求 

  1.提高思想重视,筑牢安全防线。冬季是火灾事故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,要提高对防火工作的认识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”理念,本着对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,从组织上、措施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,做到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。 

  2.抓紧问题整改,强化安全教育。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、问题要列出清单,建立台账,并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时限、整改要求、责任人员,并按要求整改到位。各单位主动联系保卫处消防科,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,指导广大师生员工加强自身安全防范,增强消防安全意识。 

  3.落实安全责任,严格责任追究。学校将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,严格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和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落实整改要求不认真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问责。 

  公安报警电话“110”,火警电话“119”,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“85623110”。 

  特此通知。 

    

  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118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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