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工作职责
保卫工作部工作职责

   保卫工作部职责: 

  一、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 

  二、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加强重点人口管理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;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部门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 

  三、做好学校维稳工作,制定维稳工作预案,及时掌握和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,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性突发性事件。 

  四、做好610办工作。 

  五、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,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,切实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。 

  六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事件;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。 

  七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内外来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等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,办理临时出入证。 

  八、负责维护校园秩序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,规范摆摊设点及校内商业经营行为;督促检查、指导校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;协助做好校内房屋出租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市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。 

  九、负责督促全校各部门、单位开展各类隐患、矛盾纠纷的排查、调处工作;对全校各部门、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、督促、考核和评比,推动平安、和谐校园建设。 

  十、负责全校的道路交通以及各类机动车辆的管理、校内交通纠纷、事故的调处。 

  十一、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法规宣传教育,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,检查督促各重点部位配备消防器材,落实各类安全消防措施。 

  十二、负责学校常住户口资料的管理、协助办理教职工和学生户口调入、迁出手续。 

  十三、配合外事部门做好外事安全工作。 

  十四、负责审批各类危险品、剧毒物品的购置、并对其使用、保管进行监督、检查。 

  十五、负责学校门卫和全校安全值班人员的检查和业务指导。 

  十六、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。 

  十七、做好上级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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