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兵工作
征兵工作
关于做好2013年度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3-06-20 08:52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为了改善兵员质量,增加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的人数,国防部调整了2013年征兵时间,由往年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。由于征兵时间主要在七、八月份进行,届时学校已经放假,各学院要克服困难,做好有意向入伍学生的工作,留派工作人员配合武装与公安部门做好政审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任务

天心区人民政府和武装部计划我校送检任务不少于40人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对象

    大规模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条件

(一)      年龄条件

男青年须为2013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2岁,高职高专由往年的22岁放宽到23岁,本科毕业生由往年的23岁放宽到24岁。为适应部队需要,根据本人自愿,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。

(二)、政治条件

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制定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文件执行。在校大学生入伍政审主要由院校及院校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负责,有条件的应到其原籍所在地进行外调。不能外调的,应寄发大学生就读期间反响情况调查表,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。外省籍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入伍。

(三)、体格条件

按照2003年国防部新修订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、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》和2008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征集驻香港、澳门部队的兵员和特种政治条件兵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 征集办法和时间

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在校大学生可直接由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。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3年9月1日,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算起。征集时间从7月1日开始,起运与运输截止时间待定。

报名地点:校武装部军事科

联系人:张先勇;联系电话:0731—85623228,手机:13548603484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三年六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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