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兵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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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发表时间:2012-03-29 09:34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2008年冬季征兵命令和长沙市人民政府、长沙警备区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为圆满完成我区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任务

天心区人民政府和武装部计划我校送检任务为20人。

二、 征集对象

根据总参谋部、教育部等部门《关于做好征集200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征集对象的主体为各级各类院校(普通本科、高职高专、普通高中、普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)2008年度应届毕业生。

三、征集条件

(一)年龄条件

男青年须为2008年12月31日年满18至20岁,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,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。为适应部队需要,根据本人自愿,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。

(二)政治条件

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制定颁发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文件执行。大学生入伍政审主要由院校及院校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负责,有条件的应到其原籍所在地进行外调。不能外调的,应寄发大学生就读期间反响情况调查表,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。严格控制外省籍大学生入伍。

(三)体格条件

按照2003年国防部新修订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、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》和2008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征集驻香港、澳门部队的兵员和特种政治条件兵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征集办法和时间

   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,经政治审查、体格检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2月1日,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。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,12月10日起运,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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